公示期自2025年1月3日—2025年1月15日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特此公示。
联系人:曲承春
联系电话:18098870757
邮箱:quchengchun@126.com
附件:可降解功能血管支架治疗体系的自主研发及关键技术推广应用-详细公示信息
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
2025年1月3日
2025年1月3日